第11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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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对方都这样说了,温久也不好意思再帮倒忙,重新提笔,一笔一划写了起来。
  她的字体并不是时下贵女圈流行的簪花小楷,而是飘逸灵动、磅礴大气的行书。
  谢怀钰对书法没有研究,但也知道是一手好字。
  嘴巴动得比脑子快,他想都不想便脱口而出:“嗬,写得还挺好。”
  突如其来的赞美让温久颇感意外,出于教养,她还是礼貌道谢:“谢谢。”
  “我我我我只是陈述事实,不是在夸你啊。”少年耳根红了,大声说,“好看也是字好看,反正跟你没关系!”
  真是个奇怪的孩子。
  初见时谢怀钰对自己恶言相向,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,温久知道他本性不坏。
  “谢小公子擅长哪种字体?”她笑问。
  这问题算是戳中谢怀钰的痛处,只见他涨红着脸,支吾道:“呃、也没什么特别擅长的,就随便写写呗……”
  温久流露出好奇的目光。
  遮遮掩掩的实在不是大丈夫所为,他索性自暴自弃:“别看我,我爹说我就不是读书写字的料!”
  怕温久笑话,他赶紧转移话题:“不过你这字我怎么越看越觉得眼熟呢?像……对,像我四哥的字!”
  “像你四哥?”
  温久下意识反驳:“他写的字跟狗爬似的,怎么也纠正不过来,连我爷爷都拿他没辙。”
  “我亲眼所见,还能有假?”
  听不得别人说兄长半点不好,谢怀钰气呼呼道。
  “在聊什么呢,这么热闹?”
  谢怀蔺一进门就看到两人在争辩,诧异地挑了挑眉:“你们什么时候这么熟了?”
  “谁跟她熟了!”谢怀钰矢口否认。
  “我说她写的字跟你很像,她却污蔑你的字像狗爬,四哥你听听,是不是很过分?”
  闻言,谢怀蔺淡去笑意。
  严谨来说,温久和谢怀钰的说法都没有错。
  他的字曾经确实惨不忍睹,后来也确实和温久相似。
  因为——本就是照着温久的字迹临摹的。
  外调岭南的三年,他费心费力和地方豪族、贪官周旋,清剿山贼和海寇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个。
  只有通过杀戮来麻痹自己,才能不去想远在京城的那个人。
  但每每到了夜深人静独处一室时,他就辗转不能寐,黑暗放大了白日压抑的情绪,只要一闭上眼,脑海里浮现出的全是少女的音容笑貌。
  于是在数不清的夜晚,他都会翻出那纸和离书,自虐一般照着温久的字迹,临了一遍又一遍——只有在这时,才是他距离温久最近的时刻。
  “她说得没错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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